自 2019 年 3 月 1 日(抵达目的港日)起,所有发往摩洛哥的货物,收货人和通知人须提供 ICE NO.(15 位数字)且须显示于提单上。
请在送提单资料时,提供正确完整的信息,如因贵司未提供或者提供的 ICE NO. 错误导致的后续责任风险费用,须贵司自行承担。